记者从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获悉,日前,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促进全省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》。该文件针对有色金属工业提出了严禁新增产能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、引导主动压减过剩产能、着力推动转型升级等八项重点工作任务,以推进该省有色金属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调结构、促转型、增效益。
严禁新增产能,各地、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、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电解铝项目,不得办理土地供应、能评、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;确有必要建设的电解铝技术改造项目,必须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。
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。按照《产业政策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5年修订版)》要求,立即淘汰所有有色金属产品落后产能,对工艺装备落后、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项目,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。依据环保、能耗、质量、安全等法律法规,全面调查和掌握有色金属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、能耗指标、产品质量、安全生产方面情况,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企业,由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,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未达标的,责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限期关停退出。
引导主动压减过剩产能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适时调整发展战略,主动压减存量产能;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实施跨行业、跨地域、跨所有制的等量或减量兼并重组,退出部分低效产能;对不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规划且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企业,鼓励其实施转型转产;具备搬迁条件的企业,支持其退城入园或实施环保改造后向有条件的地方搬迁。
着力推动转型升级。支持城区有色金属企业退城入园,在搬迁中实施技术升级改造;支持骨干企业改进工艺流程,实施精益制造,强化过程控制,提高制造水平;鼓励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,促进“互联网+”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融合。
大力发展精深加工。支持湖北省内优势有色金属骨干企业,合理开发利用省内铜、钒、金红石等有色金属矿产资源,做大做强电解铜产业,提升钒资源开采、提炼及加工利用水平;加强再生金属回收利用,壮大“城市矿产”资源再利用产业;大力发展铜铝钒等有色产品延伸加工,建设有色金属产业加工园区,实现产业集约集聚发展。着力发展乘用车铝合金板、航空用铝合金板、船用铝合金板、大尺寸钛和钛合金铸件及其卷带材、精密电子铜带、铜镍合金板带材、镍合金卷带材、高性能铜箔、超高纯稀有金属及靶材、高性能动力电池材料、高端电子级多晶硅、核工业用材、高性能硬质合金产品、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,满足先进装备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船舶及海洋工程、航空航天、国防科技等领域的需求。支持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。提高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水平,鼓励企业提高再生有色金属的使用比例。
加强上下游合作。鼓励有色金属行业与下游应用行业在设计、生产、使用、维护等方面加强协作,建立行业协会牵头、上下游企业参加、有关方面参与的协商合作机制,解决制约产品应用的工艺技术、产品质量、工程建设标准等瓶颈问题,拓展消费领域和空间。
探索创新储备机制,重点围绕钒、稀土等国家战略资源,做好政府储备工作,探索开展金融机构参与的商业储备试点工作。
积极推进国际合作。积极落实“一带一路”战略部署,支持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智慧城市、公路、铁路、机场、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,带动先进装备、产品、技术、标准、服务的全产业链输出。